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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

2010/4/12 11:10:40人浏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0-4-12 15:08:36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

           一、 为了确保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正常开展教学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二、 根据每个实验室的面积和仪器设备的性质,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2~4个。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熟悉和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三、 实验指导教师应该养成安全用电的良好习惯,自觉遵守用电规则。离开实验室时,应切断仪器设备,照明、空调和电扇等一切用电器的电源,同时必须切断实验室的总电源。   

          四、 实验指导教师在实验结束后,应组织学生做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将仪器设备放置整齐。离开实验室时,要关好门窗和水龙头,避免发生不测事故。

          五、 学生进入实验室不得喧闹,要保持安静。不准携带食品、饮料等物品进食。教师有责任劝导学生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对劝导无效的学生、有权中止违纪学生的实验实习。

         六、 学生在试验过程中需接通电源时(特别是交流电220V380V),必须向实验室指导教师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通电,以确保仪器设备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一旦发生触电事故,要立即抢救并报告有关部门。  

         七、 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和正常工作。若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或被盗,应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如实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少报。

          八、 对实验室出现的任何不正常现象,必须提高警惕性并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患于未然,避免造成重大事故。

          九、 实验指导教师必须经常向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保持高度警惕,密切注意实验室发生的一切现象,教师要以身作则,严格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师生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整齐、清洁和安全的实验教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