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依照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经学生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初审、学生处审核、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等工作程序,现将我校拟获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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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对评选结果若有异议,请及时向学校学生处反映。具体公示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示期:2022年10月25日-10月31日
公示期间接受实名方式来电、来访
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020-82729980
邮箱:263543648@qq.com
办公地址: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11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