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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2/6/18 10:21:06人浏览

各二级学院:

2022年毕业生已临近离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为规范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指导学生进一步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工作的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生完成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工作

贷款毕业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可向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或贷款高校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继续由财政贴息。申请流程如下:

1、贷款毕业生考取专升本,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可在毕业前30天内向办理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或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提出申请。

2、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毕业生须在9月1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向办理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或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附件1);

(2)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被录取高校的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二、组织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1、借款学生毕业前(6月24日之前),各二级学院要组织、督促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各二级学院应确保每一名借款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并加强抽查审核,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

2、系统操作方法: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各高校系统用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在“毕业确认”功能中可查看本校需进行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并对学生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

3、签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

(1)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后,打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填写,学生在“借款人签字(手印)”处亲笔签名,并按手印、填写日期。《毕业确认表》一份由学生保管,另外一份交学生处存档(由辅导员收齐后统一交,可交扫描件)。毕业前尚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如在离校前不办理毕业确认手续的,不给予办理离校手续(附件2,附件3)。

(2)已还清所有年度贷款的学生不需签《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

三、有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按时组织学生完成还款计划变更和毕业确认等相关工作,确保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表

附件2: 19级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名单

附件3: 19级生源地贷款学生名单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