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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3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3/3/19 16:57:18人浏览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定于3月1日9:00开始受理网上申报,至4月8日17:00截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2013年所有项目通过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申报系统网上申报(网址http://gdsf.gdstc.gov.cn/),申报人需首先从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取得帐号和密码后,方可登陆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2.省基金办将在4月9日至4月19日对网上申报书进行集中一次性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申报书即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返回修改。

3. 申报人在4月20日9:00开始下载打印状态为“基金委已受理”的申报书,报送项目申报书书面材料一式一份(A4纸)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书面材料于2013年4月26日16:00前由各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409室,并附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报项目清单(包括申报人姓名、职称、项目类别、项目名称)。

4. 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项目。申请人申请(包括申请人和参与人)和在研(包括负责人和参与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数量累计不得超过3项,其中:面上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和研究团队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研究团队的每位核心成员均视作申报人或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参与(包括申请和在研)项目数不限。具体限项情形请见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申报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5.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必须由依托单位书面承诺(注:只需附在书面材料上即可)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

6.  1项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项目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书面材料附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

7.为防止发生网络堵塞,希望各依托单位在规定时间段内尽早完成申报工作。

二、申报要求

201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设研究团队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究团队项目

1.主要支持领域: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决定的意见》,重点资助以下专题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绿色化工,农产品加工与食品安全,空气污染物环境行为及污染控制,新能源利用与先进制造,重大疾病防治与中药现代化,物联网与LED理论与关键技术,科技产业经济。

本年度研究团队项目资助强度约为200万元/项,其中管理类约为120万元/项,暂不受理数理学科。

2. 项目研究期限为5年,研究团队申报人(协调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主持国家或者省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注:书面材料须附协调人曾主持的国家或省基础研究资助项目的合同书,如项目已结题需附上结题批复复印件),申报人(协调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平均年龄应小于45周岁(含45周岁,计算截止至申请当年1月1日,院士可不纳入平均年龄的计算范畴)。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报研究团队项目:(1)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协调人或核心成员;(2)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3)往年已获得过资助的省基金研究团队协调人。

3. 鼓励跨部门和地区、多学科的合作研究,应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其研究工作以国家或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的项目优先考虑。

(二)重点项目

1.申报内容应围绕我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基础研究问题的研究;

2.申报内容应曾获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政府委托研究的项目除外),并已按计划结题但研究工作从未中断,可望取得突破的项目(注:书面材料须附申报内容曾获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合同书和结题批复复印件)。

3.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申报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主持国家或者省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注:书面材料须附申请人曾主持的国家或省基础研究资助项目的合同书,如项目已结题需附上结题批复复印件),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计算截止至申请当年1月1日,院士除外),申报项目须附国内查新报告(注:只需附在书面材料上即可),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协调人或核心成员不得申请重点项目。

本年度资助40项左右,资助强度约为30万元/项,其中管理类约为20万元/项,暂不受理数理学科。

(三)自由申请项目:鼓励自由探索,特别是鼓励青年科学家开展创新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计算截止至申请当年1月1日)。

本年度资助500项左右,资助强度约为5-8万元/项。

(四)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资助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申请人必须是从未主持过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获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含3年,计算截止至申请当年1月1日)。申报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须附申请者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注:只需附在书面材料上即可)。

本年度资助30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3万元/项。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报博士科研启动项目:(1)申报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2)申报人年龄超过40周岁(不包括40周岁,计算截止至申请当年1月1日)。

(五)杰出青年项目。资助未满35周岁(包括35周岁,计算截止至申请当年7月1日)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青年人才,优先资助具有产业化前景与潜力青年科学家。

本年度资助3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暂不受理数理与管理学科。

省杰青项目不资助以下人员: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国家“973计划”首席、“长江学者”、“珠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获得者与国家“千人计划”获得者;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协调人、总负责人;

(4)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协调人;

(5)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或者领军人才。    

申报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请认真查阅《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广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三、申请办法

各类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具体办法是:

(一)研究团队:每个单位限报2项,2012年获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可另增加2项。获取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资助项目单位另外增加1项。

(二)重点项目:不超过本单位近3年中任一年度获省基金资助重点项目数最大值的3倍;2013年以前未申报或未能获得资助的单位申报重点项目数不超过2项。获取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资助项目单位另外增加1项。

(三)自由申请项目按以下公式计算:

N2013=(6或10)+2.6×Max

其中:N2013为各单位2013年度可申报的自由申请项目的项数;(6或10)为基数,科研院所和其它企、事业单位采用6,高等院校采用10;Max为本单位近3年中某一年度资助自由申请项目数最大值。2012年度省基础研究管理工作会议汇演获奖单位可另增加3项;2012年在《广东省基础研究工作动态》主动投稿并采用5篇以上单位可以另增加3项,“211工程”院校获取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面上项目数超过50项(包括50项)可另外增加3项,其他类别单位获取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面上项目数超过20项(包括20项)可另外增加3项。

(四)杰出青年项目与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报单位不限项。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者在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广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与《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二)请各依托单位和申请者认真阅读有关文件,认真填写申报表,对不符合申报规定,或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全,印、章、签名不全,未按要求填写或弄虚作假等,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议和评审。

申报相关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4楼409室(邮政编码:51003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基金办       张银玲   020-83163332

               崔  洁   020-83163335

               张  玮   020-83163881

               彭向阳   020-83163880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