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19号)(财科教【2021】310号)文件及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2023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复学生,退役入学生;往年份漏报的符合补偿代偿或相关资助条件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 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退役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3300元每年。
注意:本次涉及到服兵役高等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标准提高(时间节点为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1日(含当日)后,按最新标准为每人每年16000元,2022年1月24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服兵役的学生,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标准按不超12000元一年规定执行,2022年1月24日之前服兵役的学生,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标准统一按不超8000元一年规定执行。
二、材料报送
(一)学生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应征入伍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经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原件一份。
2.退役复学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如该生退役时为士官身份,另外提供申请人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复学证明复印件一份;
(3)经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原件一份。
3.退役士兵考入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如该生退役时为士官身份,另外提供申请人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经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原件一份。
4.学生提交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须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手填或复印无效)。
5.退役后的在校期间(正常学制年限内)每年可以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一年3300元,分春秋两个学期发放。申请学生每学期需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1.材料报送至:图书馆211办公室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020-82729980
2.材料报送最后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逾期转下一年度执行,各二级学院按要求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上交申请材料,确保每一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申请并获得资助。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