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学生本人申请,陈诗微等15名同学提出转专业申请,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陈诗微等15名同学转专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24日至3月3日,公示期间对结果有疑议的学生,可向教学科研处反映情况。
附件:2022--2023学年第二批转专业名单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科研处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